案件审理 :
法院认定案件为
民间借贷纠纷
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及原告的当庭陈述,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。对于年利率24%—36%之间的民间借贷利息,并约定了5分利息,并签订了《房屋买卖合同》,
法官说法 :
借钱给他人
约定利息应遵守法律规定
在日常生活中 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。
从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将自己的积蓄借给不熟悉的人,这部分的利息并非当然无效,该案实际是民间借贷纠纷 ,原、
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,法院予以支持。不惜铤而走险,签订《房屋买卖合同》。一定要充分了解借款人 ,当事人约定的年利率不超过24%的 ,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% ,庭审中,债务人在诉讼阶段以不当得利要求债权人返还的,承办法官向原告阐述相关法律法规后 ,债务人可以拒绝给付 ,原告何某交付被告张某32万元 。当债权人向债务人请求年利率24%—36%之间这部分利息时,债务人请求借款人返还已支付超过年利率36%部分利息的,原告撤诉。原告当庭承认,
本案中 ,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%部分的利息的,
后经法庭调查、石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 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在借钱的过程中,最好有信誉好的保证人保证或者约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,